【康熙字典●過】
【酉集下】【辵字部】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古臥切,戈去聲。
【玉篇】度也,越也。
【正韻】超也。
【易·繫辭】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
【禮·檀弓】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
【史記·贾生傳】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又過失也。
【書·大禹謨】宥過無大。
【註】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
【前漢·文帝紀】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又罪愆也。
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又責也。
【史記·項羽紀】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又卦名。
易大過,小過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古禾切,音戈。
【廣韻】經也。
【書·禹貢】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又過所也。
【釋名】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
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又國名。
【左傳·襄四年】處澆于過。
【註】過,國名。
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又□名。
【詩·大雅】溯其過□。
又姓。
【後漢·劉陶傳】過晏之徒。
【註】過,姓,過國之後。
【正韻】經過之過,平聲。
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考證:
〔【史記·賈誼傳】自以爲過之,今殆不及也。〕
謹照原書賈誼傳改贾生。
又原文無殆字今省。
〔【史記·高帝紀】聞將軍有意督過之。〕
謹按所引出項羽紀不出高帝紀,謹照原書高帝紀改項羽紀。
將軍改大王。
〔【釋名】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 或曰,傳過也。 移所在識以爲信。〕
謹按太平御覽引釋名原文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今照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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