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辨】
【酉集下】【辛字部】
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皮莧切【正韻】備莧切,□音辯。
【說文】判也。
【廣韻】別也。
【易·乾卦】問以辨之。
【禮·學記】離經辨志。
【註】辨,謂考問得其定也。
【周禮·天官】弊羣吏之治,六曰廉辨。
【註】辨,謂辨然于事分明,無有疑惑也。
又【韻會】牀□足笫閒也。
【易·剝卦】剝牀以辨。
【疏】牀足之上,牀身之下,分辨處也。
【程傳】牀之幹也。
又變也。
【楚辭·九辨註】辨者,變也。
謂□道德以變說君也。
又井地之數也。
【禮·王制·註】京陵之地,九夫爲辨,九辨而當一井。
又姓。
又【集韻】□見切,音徧。
與徧通。
帀也。
【史記·禮書】萬民和喜,瑞應辨至。
【註】同徧。
又【廣韻】苻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平免切【正韻】婢免切,□辯上聲。
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邦免切,鞭上聲。
義同。
又與貶通。
【禮·玉藻】立容辨□,無讇。
【註】辨作貶。
容雖貶損□降,不傾側柔媚也。
又【廣韻】普麪切【集韻】【正韻】匹見切,□音片。
革中斷也。
【爾雅·釋器】革中絕謂之辨,革中辨謂之韏。
【註】革中斷之名辨,復中分其辨名韏。
【集韻】作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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