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贄】
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脂利切,音至。
【玉篇】執玉帛也。
亦作摯。
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以禽作六贄,以等諸臣。
【釋文】摯,本又作贄。
【左傳·莊二十四年】男贄,大者玉帛,小者禽鳥,以章物也。
女贄,榛栗棗脩,以告虔也。
【類篇】亦作質。
又【正韻】支義切,音寘。
義同。
又【集韻】魚列切,音孽。
【類篇】不動貌。
又【集韻】陟立切,音縶。
義同。
通作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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