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質】
【酉集中】【貝字部】
【唐韻】之日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職日切,□音桎。
【易·繫辭】原始要終,以爲質也。
【註】質,體也。
又【詩·小雅】民之質矣。
【傳】質,成也。
【朱傳】實也。
又【大雅】虞芮質厥成。
【傳】質,成也。
成,平也。
【疏】三字義同,故以質爲成,以成爲平。
【朱傳】質,正。
成,平也。
又【詩·小雅】發彼有的。
【傳】的,質也。
【疏】十尺曰侯,四尺曰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
鵠及正、質,皆在侯中也。
又【周禮·地官·質人】大市曰質,小市曰劑。
【註】質劑者,爲之券藏之也。
又【儀禮·士冠禮】質明行事。
【註】質,正也。
【禮·月令】黑黃蒼赤,莫不質良。
【註】所染者當得眞采正善也。
又【聘義】君子於其所尊,弗敢質。
【註】質謂正自相當。
又【禮·曲禮】質君之前。
【註】質猶對也,又【廣雅】質,地也。
【禮·禮器】禮釋回增美質。
【註】質,猶性也。
又【公羊傳·定八年】弓繡質。
【註】質,拊也。
又【史記·范睢傳】不足以當椹質。
【註】質,剉刃也。
又【前漢·張釋之傳】具以質言。
【註】質,誠也。
又【廣雅】問也,定也。
又【小爾雅】質,信也。
又【玉篇】主也,樸也。
【禮·樂記】中正無邪,禮之質也。
【註】質,猶本也。
禮爲之文飾也。
又姓。
【前漢·貨殖傳】質氏以洒削而鼎食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陟利切,音致。
【說文】以物相贅。
【左傳·隱三年】故周鄭交質。
又【集韻】脂利切。
贄,亦作質。
【左傳·昭三年】將奉質幣,以無失時。
【晉語】臣委質于翟之鼓。
【孟子】不傳質爲臣。
考證:
〔【詩·小雅】發彼有的。 【傳】的,質也。 【疏】十尺爲□,四尺爲鵠,二尺曰正,四寸曰質。 鵠及正質,皆在□中也。〕
謹照原文兩爲字□改曰。
兩□字□改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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