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戲劇●宋雜劇】
宋人所稱的「雜劇」,在內容和形式上,顯得複雜而多樣。
根據宋人的記載,約可分為下列幾類:一、滑稽戲:此類雜劇,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第二章中,曾收錄三十九條。
呂本中童蒙訓說:「作雜劇者,打猛諢人,卻打猛諢出。」
吳自牧夢梁錄也說:「雜劇全用故事,務在滑稽。」
大抵這類雜劇,多在宮廷中演出,以博得君王一笑為目的,大多假借故事以譏諷時政或朝臣,演出時以科白為主,間或可加唱一二小曲。
二、周密武林舊事所記載的官本雜劇段數二百八十本中,用大曲的有一百零三本,王國維說:「蓋大曲等先有曲,而後人借以詠事,此則制曲之始,本篇敘事而設,故宋金雜劇院本中,後亦用之,非徒供說唱之用而已。」
據劉宏度的研究,至晚在南宋淳熙年閒,大曲在歌舞表演上,己開始運用程式化的舞蹈動作,並與此相應的有了韻律節奏的歌唱、語言和伴奏,而這些都是透過裝扮一定的人物來進行的。
則宋雜劇於滑稽戲之外,又有歌舞劇。
三、官本雜劇段數裏,不用詞曲者有一百三十六本,其中如眼藥酸(見圖1)等,據現代學者的研究,這類雜劇興宮廷中之滑稽戲不同,是表演小市民的生活,是可以一演再演的「尋常熟事」,或民間的打諢小戲。
四、宋會要職官二二之三一云:「雲韶部者,黃門樂也。…雜劇一十四人。…傀儡八人。…奏大曲十三,樂用琵琶觱繁篥笛方響杖鼓羯鼓大鼓扣板。雜劇用傀儡。」
則宋雜劇中有用傀儡者。
然宋代傀儡種類繁多,不知此處所指傀儡是那一種?
五、東京夢華錄卷七駕登寶津樓諸軍呈百戲條:「繼有二、三瘦瘠,以粉塗身,金晴白面如髑髏狀,繫錦繡圍肚看帶,手執軟杖,各作魁諧趨蹌止,若排戲,謂之啞雜劇。」
則宋雜劇中又可容含各種裝扮和表演。
六、東京夢華錄卷八中元節條:「构肆樂人,自過七夕,便搬目連救母雜劇,直至十五日止。」
雖然此目連救母雜劇,論者多以為是傀儡戲,但也沒有足堪信賴的旁證。
從明張岱陶庵夢憶目連戲條記載:「搬演目連,凡三日三夜,…戲子獻技臺上,如度索、舞、翻桌、翻梯、觔斗、蜻蜒、蹬罈、蹬臼、跳索、跳圈、竄火竄劍之類,…凡天神地祇、牛頭馬面、鬼母喪門、夜叉羅剎、鋸磨鼎鑊、刀山寒冰、劍樹森羅…。」
則宋代雜劇或已容含百戲武術,以構成繁複的表演內涵。
七、東京夢華錄京瓦伎藝條中尚有「小雜劇」、「小兒相撲雜劇」。
同書二十四日神保觀神生日條又有「浪子雜劇」,可知宋代雜劇在民間已很發達,當不以滑稽戲和歌舞戲為限。
以上所述,為見於宋元人記載之宋代雜劇。
八、又據明祝允明猥談記載:「南戲出於宣和之後,南渡之際,謂之溫州雜劇。」
則於南宋時代,早期之南戲也可稱之為雜劇。
或亦可出自雜劇,益以里巷歌謠和村坊小曲,而成為地方化的溫州雜劇。
從遂漸次發展,波濤壯,自成體系。
茲從一般學者公認係南宋時期作品的「張協狀元」戲文來看,大抵生旦上場一次之後,必間以淨末丑上場一次,以表演滑稽調笑或冷言嘲諷,這些表演有時是情節中應有的關目,有時則為完全不必要的滑稽穿。
而這些淨末和丑的表演,仍保持著宋代滑稽戲「副淨色發喬,副末色打諢」的樣式。
可知早期南戲和宋雜劇之間,關係匪淺。
而猥談之言,當有所據。
(林鋒雄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102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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