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圖書出版●文化學體系】
所謂文化學(Culturology),文化人類學家懷德(L.A.White)稱為文化之科學(TheScienceofCulture)。
一般研究文明之學者,特別重視人類文化之性質與職司,認為文化可成為一種自然科學之題材,在方法上,也是一種最富挑戰性之科學。
其任務在說明文化之類型、結構與動力,以形成一般文化學說與原則。
再根據此項學說與原則,以求文化問題之解決。
文化自成體系,有自己之歷程,受本身法則之支配,文化是超機體,走人類活動之規範,規定人類活動之範圍。
不過人類行為固為文化模式所決定,而人類本身仍是文化之持續者、文化價值之變革者。
世界文化之主要體系,分東西兩種。
西方文化體系著重科技之創建,而東方文化體系,是以價值關係為基礎,側重於倫理與宗教。
惟文化現象決不是孤立,其題材更無法各自獨立。
因此,文化之整合概念,實為研究文化之不可或缺之條件。
文化學是以文化現象為其研究之對象,探索其產生之原因,演進之歷程,尋求其變動之因素,進而形成一般之法則,以預測並統制其將來之趨勢與變選。
惟文化內容非常複雜,哲學家、史學家、社會學家以及人類學家,均以其本位為出發,各有其不可之看法;
而且其所作之看法,當然,多少反映其所屬之國民性與民族氣質。
因此,欲將文化作有系統之分類與敘述,顯然不是一件易事。
文化學體系即將各家之文化學說,作一般之了解與分析,以建立一概括性之文化學理論。
(呂秋文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65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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