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經濟●貢助徹】
貢助徹賦制,見於孟子滕文公:「夏后氏五十而貢,殷人七十而助,周人百畝而徹。其實皆什一也。」
趙歧注:「民耕五十畝,貢上五畝;耕七十畝,以七畝助公家;耕百畝者,徹取十畝以為賦。雖異名而多少同,故曰皆什一也。」
貢是指人民獻納定額的田賦,不論歲時的豐歉,要繳納收穫量常數的十分之一為賦。
助的意思是藉和借,人民獻力以耕公田。
所謂八家同耕公田,以公田的收穫為賦,即以其力之所生產者為賦,不悅農民自耕之田。
徹的意思是通,亦即兼行貢和助兩種賦制。
孟子上說:「請野九一而助,國中什一自賦。」
野指郊外都鄙之地,區分公田和私田,行助法。
國中指都城鄉遂之地,田不井授,行貢法。
照孟子上的說法,治地莫善於助,莫不善於貢。
而周代的賦制是兩者的折衷調和,因地而制宜的做法。
五十而貢,夏禹治田之法;
七十而助,成湯治田之法;
百畝而徹,文王治田之法。
但夏貢、殷助、周徹者,自為局部通行之制,而非行於古中國之全部者。
(楊靜賢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38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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