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哲學●四法界】
華嚴經法界觀門謂一心法界攝四法界。
一、事法界:乃指差別之事物。
含色、心情器萬差諸法,一一差別各有分際。
如泥土可陶冶成各種器物,各器物是異,泥土是同。
水有三態是異,氫二氧是一。
事法界亦即事物之殊相,從差別上看,萬法皆殊。
二、理法界:理法界即是理體(本質),乃真如法性之異名,真如法性不增不減,生、佛平等無二無別,亦如眾金,其相雖異,其體則一。
擴言之,乃指一切事法界皆是此一理體所顯。
三、理事無礙法界:乃指差別之事物,與平等之理體不一不異,理由事顯,事即是理;
據理,事乃有成,即事,亦可顯理。
如是理事交融,真如即萬法,萬法即真如。
如水是理體,波是事相,水不異波,波不離水。
故曰,理事無礙。
四、事事無礙法界:萬法皆從理法生,因理事無礙,故事事亦無礙。
如中國之五行相剋相生,相反相成,從一期生滅看乃生滅相濟;
若從整個宇宙來看,此正是「生生之德」。
此正說明萬物並行不悖,一一稱性融通。
如一樹之花葉雖異,但紅花綠葉相資,更能相得益彰,使此一樹充滿著生命生機。
理事無礙、事事無礙亦是如此。
(李志夫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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