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土地使用分區管制】
英語翻譯:zoning
【辭書名稱】測繪學辭典
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,在有效使用土地,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前提下,得視實際發展情形,依據土地使用分類,劃分若干地區(zone)並測定各區境界,分別限制其使用,如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、行政區、文教區、風景區等。
土地使用時,不能違背各區之特性,同時各區內建築物之位罝、容積、高度、形態、用途以及建蔽率之規定等有關法規,亦為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內容。
非都市土地,得劃定特定農業,一般農業、工業、鄉村、森林、山坡地保育、風景、特定專用等使用區;
並依各區使用性質,編定為建築、農牧、林業、養殖、鹽業、礦業、窯業、交通、水利、遊憩、古蹟保存、生態保護、國土保安、墳墓、特定目的事業等用地。
經編定某種使用之土地,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(詳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)使用,並由縣市政府管制,當地鄉鎮公所負責隨時查核,如有違反編定使用者,應即報請縣市政府處理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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