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屍】
【寅集上】【尸字部】
【廣韻】式之切【集韻】升脂切【正韵】申之切,□音蓍。
【說文】尸,□也。
象臥之形。
【釋名】尸,舒也。
骨節解舒。
不能復自勝斂也。
【論語】寢不尸。
【禮·喪大記】凡馮尸。
興必踊。
又神象也。
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
【詩·小雅】皇尸載起。
【大雅】公尸來燕來寧。
【朱子曰】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
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
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
此敎之至也。
又主也。
【詩·召南】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
【箋】主設羹之事。
又□也。
【左傳·莊四年】楚武王荆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
【註】謂□師於荆也。
又【禮·表記】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
【前漢·鮑宣傳】以拱默尸祿爲智。
【註】言不憂其職,但知食祿而已。
又姓。
【廣韻】秦尸佼爲商君師,著書。
又三尸,神名。
【正字通】本作□,俗作尸。
考證:
〔【禮·表記】事君,近而不諫,則是尸利也。〕
謹照原文省是字。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kf.wsky.ink/)
Powered by Discuz! X3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