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交臂歷指】
詞目:交臂歷指
拼音:jiaobìlìjhǐh
注音:ㄐ|ㄠㄅ|ˋㄌ|ˋㄓˇ
出處:《莊子·天地》:「則是罪人交臂歷指,而虎豹在於囊檻,亦可以為得矣。」
釋義:交臂:兩手反縛;
歷指:古代拶指的刑罰。
像罪犯兩手反縛、受拶指的刑罰一般。
形容痛苦萬狀,毫無自由。
引用:http://idiom.wlps.kl.edu.tw/?id=205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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