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無可貸】
詞目:法無可貸
拼音:fǎwúkědài
注音:ㄈㄚˇㄨˊㄎㄜˇㄉㄞˋ
出處: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;
「強盜分別法無可貸、情有可原,殲渠魁、赦脅從之義也。」
釋義:指按法律不可寬恕。
例句:[馬子畦]實屬甘心從逆,~,應請即予就地正法,以昭炯戒。
★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辛亥革命·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》
引用:http://idiom.wlps.kl.edu.tw/?id=190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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