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嗣】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
〔古文〕台孠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祥吏切,音飼。
【說文】諸侯嗣國也。
从冊从口司聲。
【註】徐鍇曰:
冊必於廟史,讀其□,故从口。
【玉篇】嗣,續也,繼也。
【書·舜典】舜讓于德,弗嗣。
【大禹謨】罰弗及嗣。
又【詩·鄭風】縱我不往,子寧不嗣音。
【傳】嗣,習也。
【疏】學習音樂。
又姓。
【廣韻】風俗通云,衞嗣君後。
又叶音祚。
【前漢·敘傳】孝武六子,昭齊無嗣,燕刺謀逆,廣陵祝詛。
【註】師古曰,嗣合韻音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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