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吏】
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
【唐韻】力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良志切【正韻】力地切,□音利。
【說文】吏,治人者也。
从一从史。
【徐鍇曰】吏之治人,心主於一,故从一。
【書·胤征】天吏逸德,烈于猛火。
【禮·曲禮】五官之長曰伯,是職方,其□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
【左傳·成二年】王使委于三吏。
【註】三吏,三公也。
又【韻會】府史之屬亦曰吏。
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八則,三曰廢置以馭其吏。
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爲長吏。
百石以下,有斗食佐史之秩,是爲少吏。
【註】師古曰:
吏,理也。
主理其縣內也。
又姓。
【正字通】漢吏宗,王莽時人。
又【五音集韻】神至切,音示。
奉也,職事也,勞也。
【說文】本作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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