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康熙字典●兆】
【子集下】【儿字部】
【唐韻】治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直紹切,□音肇。
【說文】灼龜坼也。
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掌三兆之法,一曰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。
【註】兆者,灼龜發于火,其形可占者。
【前漢·文帝紀】兆得大橫。
【註】應劭曰:
龜曰兆。
又壇域塋界皆曰兆。
【前漢·郊祀志】謹按周官兆五帝于四郊。
【註】兆謂爲壇之塋域也。
【孝經·喪親章】卜其宅兆,而安厝之。
【註】塋墓界域也。
又朕兆。
【老子·道德經】我則泊兮其未兆。
【註】意未作之時也。
又數名。
【韻會】十萬爲億,十億爲兆。
又京兆。
【韻會】兆者,衆數。
言大衆所在也。
又【史記·曆書】游兆執徐三年。
【註】游兆,景也。
執徐,辰也。
丙辰歲也。
又【韻補】叶直遙切,音朝。
【晉書·樂志歌】神之來,光景昭。
聽無聲,視無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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