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景岳全書-卷之三十貫集雜證謨血證齒舌血論治共五條】
1.血從齒縫牙齦中出者,名為齒,此手足陽明二經及足少陰腎家之病。
蓋手陽明入下齒中,足陽明入上齒中,又腎主骨,齒者骨之所終也。
此雖皆能為齒病,然血出於經,則惟陽明為最。
故凡陽明火盛,則為口臭,為牙根腐爛腫痛,或血出如涌而齒不動搖。
必其人素好肥甘辛熱之物,或善飲胃強者,多有陽明實熱之證,宜內服抽薪飲,清胃散等劑,外以冰玉散敷之。
2.陽明實熱之甚,大便閉結不通,而齒不止者,宜調胃承氣湯下之。
3.腎水不足,口不臭,牙不痛,但齒搖不堅,或微痛不甚,而牙縫時多出血者,此腎陰不固,虛火偶動而然,但宜壯腎,以六味地黃丸,左歸丸之類主之。
或其陽虛於下而虛火上浮者,宜八味丸,小安腎丸之類主之。
4.陰虛有火而病為齒者,其證或多燥渴,或見消瘦,或神氣困倦,或小水短澀而熱,或六脈浮大而豁,此雖陽明有餘,而亦少陰不足,宜玉女煎主之。
凡屬陰虛有火者,則惟此煎為最妙,然必大便多實者,乃可用之。
若大便滑泄,或脈細惡寒,下元無火等證,則亦有格陽而然者,當以前吐血條中格陽法治之。
5.舌上無故出血如縷者,以心脾腎之脈皆及於舌,若此諸經有火,則皆能令舌出血。
用蒲黃炒焦為末敷之,或炒槐花為末摻之,或冰玉散敷之亦可。
若火之甚者,仍須用湯飲等劑,以清三陰之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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