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景岳全書-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泄瀉分利治法共二條】
1.凡泄瀉之病,多由水穀不分,故以利水為上策。
然利水之法,法有不同,如濕勝無寒而瀉者,宜四苓散,小分清飲之類主之,但欲分其清濁也。
如濕挾微寒而瀉者,宜五苓散,胃苓湯之類主之,以微溫而利之也。
如濕熱在脾,熱渴喜冷而瀉者,宜大分清飲,茵陳飲,益元散之類主之,去其濕熱而利之也。
2.泄瀉之病,多見小水不利,水穀分則瀉自止,故曰:治瀉不利小水,非其治也。
然小水不利,其因非一,而有可利者,有不可利者,宜詳辨之。
如濕勝作瀉而小水不利者,以一時水土相亂,併歸大腸而然也。
有熱勝作瀉而小水不利者,以火乘陰分,水道閉澀而然也。
有寒瀉而小水不利者,以小腸之火受傷,氣化無權而然也。
有脾虛作瀉而小水不利者,以土不制水,清濁不分而然也。
有命門火衰作瀉而小水不利者,以真陰虧損,元精枯涸而然也。
凡此皆小水不利之候。
然惟暴注新病者可利,形氣強壯者可利,酒濕過度,口腹不慎者可利,實熱閉澀者可利,小腹脹滿,水道痛急者可利。
又若病久者不可利,陰不足者不可利,脈證多寒者不可利,形虛氣弱者不可利,口乾非渴而不喜冷者不可利。
蓋虛寒之瀉,本非水有餘,實因火不足;本非水不利,實因氣不行。
夫病不因水,而利則亡陰,瀉以火虛,而利復傷氣,倘不察其所病之本,則未有不愈利愈虛,而速其危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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