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景岳全書-卷之二十一明集雜證謨反胃論證】
反胃一證,本屬火虛。
蓋食入於胃,使果胃暖脾強,則食無不化,何至復出?
今諸家之論,有謂其有痰者,有謂其有熱者。
不知痰飲之留,正因胃虛;而完穀復出,豈猶有熱?
觀王太僕曰:內格嘔逆,食不得入,是有火也;病嘔而吐,食入反出,是無火也。
此一言者,誠盡之矣。
然無火之由,則猶有上中下三焦之辨,又當察也,若寒在上焦,則多為惡心,或泛泛欲吐者,此胃脘之陽虛也。
若寒在中焦,則食入不化,每食至中脘,或少頃或半日復出者,此胃中之陽虛也。
若寒在下焦,則朝食暮吐,或暮食朝吐,乃以食入幽門,丙火不能傳化,故久而復出,此命門之陽虛也。
故凡治此者,使不知病本所在,混行猜摸,而妄祈奏效,所以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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