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顧松園醫鏡卷十一書集虛勞所忌飲食諸物及卻病之法並忌火炙】
虛勞所忌飲食諸物及卻病之法並忌火炙
煙為辛熱之魁,酒為濕熱之最。
凡薑、椒、芥、蒜及一切辛辣熱物,極能傷陰,斷不可用,並一應生冷滑腸堅硬之物,亦宜戒食,恐傷脾胃也。
又當遠房帷,戒惱怒,釋憂思,免勞碌,為第一義。
經言腎主閉藏,肝主疏泄,二臟俱有相火,而其系上屬於心。
故欲心一動,則相火翕然而起,雖不交會,精已暗耗,況近色而有不精傷腎憊者乎?經云:怒則氣逆,甚則嘔血及飧泄。
又曰:憂愁則氣閉塞而不行。
又曰:怒則氣結。
又曰:陽氣者,煩勞則氣張精絕。
言煩勞太過,則氣張於外,而精絕於內,陽擾陰虧之故也。
如上種種,虛勞最宜痛戒,切忌火灸。
仲景曰:微數之脈,慎不可灸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
而療治者,尤重擇醫。
病之虛者,譬之國內空虛,民眾離散,鎮撫為難,非委任賢智,安靜休養生息,難保無事。
故醫非明哲,孰能鎮之以靜,久而弗搖,卒收成功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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